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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材公司破坏原始森林?被罚60余万生态修复资金

来源:中国建材科技 【在线投稿】 栏目:综合新闻 时间:2021-03-18 04:21
作者:网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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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封面新闻记者?田之路 近日,由四川广元市人民检察院提起诉讼的某建材公司,破坏生态环境资源民事公益诉讼案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市检察院检察长刘萍作为公益诉讼起诉人

封面新闻记者?田之路

近日,由四川广元市人民检察院提起诉讼的某建材公司,破坏生态环境资源民事公益诉讼案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市检察院检察长刘萍作为公益诉讼起诉人、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阳作为审判长共同出庭,履行公益诉讼检察和审判职责,联手向损害生态环境资源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亮剑”,共同守牢绿色广元生态屏障。60余万生态修复资金当庭履行。

青山绿水变“戈壁”

受损状况令人痛心

岩石裸露,寸草不生,满地的粗沙、砾石,走进广元市某建材有限公司在利州区嘉陵街道(原工农镇)某建筑用石灰岩开采矿区,仿佛走进了大漠戈壁。该公司在开采过程中,对相关法律法规置若罔闻,超许可范围占用集体林地,致使山体结构严重破坏、林地被毁,部分林地表层已被完全剥离,原有森林植被和生产条件发生不可逆转的损毁,诗情画意的青山绿水间猝然生出一块“疮斑”,受损状况令人痛心。

同时,在矿区的南边区域,由于随意堆倒矿渣,造成一河沟水流阻塞,影响河道植被生长和雨季行洪。该河沟流经区域属嘉陵江流域的一级支流,带有矿渣的径流汇入嘉陵江流域,水质易受污染,威胁城区居民饮水安全,该公司的违法行为,严重损害了生态环境资源和社会公共利益。

公益诉讼请求得到支持

被告当庭履行判决

在庭审过程中,公益诉讼起诉人充分履行职责,针对被告人超许可占用林地采矿的行为对环境造成的社会公共利益受损以及应当承担的民事侵权责任等争议焦点,出示了书证、第三方专业鉴定意见和视频资料等证据,并对生态环境资源受损程度、修复费用计算等问题进行了专业解读。据此,检察机关提出公益诉讼请求:请求人民法院判令被告停止向矿区河沟流域堆到矿渣的侵害行为,在判决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在广元市级以上媒体公开赔礼道歉,并支付异地植被补植复绿费用603122.89元和生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费用50000元。

因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公益诉讼请求于法有据,法庭当庭作出判决,认定被告公司的行为损害了生态环境资源和社会公共利益,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支持检察机关的所有公益诉讼请求。“对于严重损害生态环境资源,我们全公司上下都感到非常的自责和惭愧,我们接受法庭的所有判决。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我们一定会牢记教训,树立环境保护意识,坚持走绿色发展道路,充分利用资源,保护环境。”被告公司法定代表人表示服从判决,并当庭履行判决,支付了60余万元的异地植被补植复绿费用。

释法说理

呼吁共同维护生态环境

“2月24日,市人大常委会出台了《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要求各行各业始终坚持绿水青山、生态优先的经济发展战略。本案中,一方面被告造成生态环境严重受损的行为让人格外痛心;另一方面,被告堆倒矿渣的行为严重威胁嘉陵江上游水生生态。希望被告能够牢记此次教训,明白在生态面前再小的地方都不能破坏,在保护面前再大的诱惑都不能动心。”最后陈述环节,刘萍检察长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针对被告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深入释法说理。

最后,审判长宣判:“本案中某公司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的行为侵害环境公共利益,有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绿色原则”,构成生态环境侵权,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支持检察机关的全部诉讼请求。”

检察官呼吁社会各界要敬畏自然,爱护生态环境,落实好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让天更蓝,让水更清,让山水画卷更加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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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建材科技》 网址: http://www.zgjckjzz.cn/zonghexinwen/2021/0318/8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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